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名将之死共分上中下三篇,分别讲述当时大唐军界最耀眼的三颗将星——高仙芝、封常清、哥舒翰,他们的人生大开大合,几度沉浮,最终却都以悲剧退场,常使人不由得扼腕叹息,并且他们的生死荣辱都与安史之乱导致盛唐的急剧衰落有着直接关系。仅以此来祭奠为扑灭安史之乱这场骇世浩劫而抛头颅洒热血的大唐忠义们吧。
在安史之乱结束近半个世纪后,著名诗人白居易写下了一首长诗——《长恨歌》,在有关唐玄宗与杨玉环爱情的诗中,这首是最有名的。写下这首诗的时候,白居易三十五岁,也就是说,他没有亲身经历过安史之乱。他出生时,当朝皇帝、最终平定安史之乱的唐代宗李豫已经做了十年皇帝,天下初定,只是藩镇割据仍在继续,边疆烽烟不断,人们似乎都已知晓,大唐再也回不到鼎盛的局面。
安史之乱将唐朝一分为二,“一百四十年,国容何赫然”,而今昔日的国容已经变成了残砖剩瓦和哀鸿遍野,斗鸡走犬过一生的“五陵轻薄儿”(出自王安石《凤凰山》
欢乐欲与少年期,人生百年常苦迟。白头富贵何所用,气力但为忧勤衰。
愿为五陵轻薄儿,生在贞观开元时。斗鸡走犬过一生,天地安危两不知。
只愿做长安街头的一个无赖公子哥儿,生长在开元天宝等太平年代。闲来跟玩玩斗鸡骑骑马儿,就这样安乐过一辈子,外面天地国家的兴亡跟我全然没有关系。形容希望过着放荡安逸的日子,而不想被俗务所牵累。)也惨遭外族的掠夺。皇帝流落山野,贵妃死于非命,两京全都陷落,以前的万国来朝好似梦幻,而如今只是一场噩梦。现在,梦幻没了,噩梦也没了,但人们却始终忘不了,至少对那场瑰丽的梦,仍在苦苦寻觅着
安禄山刚刚起兵反叛之时,尽管朝野上下都为之震骇,却还是没有人料到局势会恶化到后来那种地步,也没有人料到官军在叛军面前会那样不堪一击、一溃千里,更没有料到当时大唐军界三位扛把子轮番上阵——高仙芝、封常清、哥舒翰,竟然没有一个能够阻遏叛军的兵锋!
尤其让忠于大唐的臣民们扼腕愤恨的是,这三个曾经叱咤风云、威震朝野的一代名将,最终竟然都不是死在御敌的战场上,而是死在了自己人的谗言下……
高仙芝,高丽人,将门之后,从小随父至安西,稍长因父荫被授予游击将军。史书形容高仙芝“美姿容,善骑射,勇决骁果”,二十出头便因军功被提拔为将军,“与父同班秩”(《旧唐书·高仙芝传》),在军中传为一时佳话。
高仙芝曾先后在安西军事长官田仁琬、盖嘉运麾下效力,但一直没得到重用,直到夫蒙灵詧出任安西节度使,才对高仙芝的才华欣赏有加,屡屡对他进行提拔。到了开元末年,高仙芝已官居安西副都护、四镇都知兵马使兼节度副使。
此时的高仙芝虽然已经是安西唐军的二把手,但还称不上是名将。真正让他扬威西域、名动朝野的,当属千里奔袭小勃律的战役。
小勃律国位于吐蕃西北,大约在今巴基斯坦北部及克什米尔一带,介于吐蕃、中亚与安西四镇之间,战略地位十分突出,自从武周时代以来,这里便是大唐与吐蕃反复争夺的焦点。小勃律原本亲附唐朝,因而屡屡受到吐蕃的攻击。开元二十五年(公元&nbp;737&nbp;年),吐蕃再次出兵小勃律,迫使其投降,并将一个吐蕃公主嫁给了小勃律国王,从而牢牢控制了这个战略要地,同时也切断了中亚二十几个小国与唐朝的联系,大有称霸中亚之势。
毫无疑问,大唐帝国要想夺回对中亚的控制权,首先就必须夺回小勃律。
然而,从田仁琬到盖嘉运,再到夫蒙灵詧,连续三任的安西军事长官都曾经出兵征讨小勃律,但每次都无功而返,玄宗对此十分不满。天宝六年(公元&nbp;747&nbp;年),夫蒙灵詧向玄宗推荐了高仙芝。玄宗立刻下诏,任命高仙芝为行营节度使,率一万骑兵远征小勃律。
天宝六年四月,高仙芝率部从安西都护府(治所在龟兹镇,今新疆库车县)出发,沿塔克拉玛干沙漠北缘向西南行进,经拔焕城、握瑟德、疏勒,越过葱岭(帕米尔高原)、播密川,最后抵达特勒满川,进逼吐蕃人控制的军事要塞连云堡(克什米尔西北),整个行军过程耗时三个多月。
连云堡是通往小勃律的必经之地,有吐蕃驻军一千余人,另外在城堡南部十五里处还有一座依山而建的吐蕃军营,驻兵千人。也就是说,吐蕃在连云堡一带的守军共约一万人,与高仙芝的兵力大体相当。吐蕃军队依险而守,以逸待劳,而唐军刚刚经过一百多天的长途跋涉,人困马乏,局面显然对唐军极为不利。不过,唐军也有一个优势,那就是吐蕃军队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唐军会奔袭千里,从天而降,所以唐军可以抓住先机,打吐蕃一个措手不及。
高仙芝兵分三路,于七月十三日拂晓会师于连云堡外。当地有一条河叫婆勒川,其时正逢涨水,唐军难以涉渡。高仙芝一边派人寻找河中水浅处,一边下令所有将士每人携带三日口粮,轻装上阵,准备强行渡河。将士们看着哗哗流淌的河水,都说高仙芝疯了。
暂且不说在没有船只的情况下怎么过河,就算勉强能过,万一连云堡的敌军察觉,打唐军一个半渡,这一万人马岂不是要全部扔到河里喂鱼?!
可军令如山,众将士没有办法,只好硬着头皮跟高仙芝走。
令将士们喜出望外的是,沿着河岸走了不远,果然找到了一处水浅可渡的地方,结果人不湿旗,马不湿鞍,一万人马全都安全渡过婆勒川。高仙芝大笑道“倘若敌人趁我们半渡时发动袭击,我军必败无疑。可现在我军既已安全渡河,并集结成战斗队形,连云堡就是老天爷送给咱们的礼物了!”
随后,高仙芝下令全军对连云堡及南部军营同时发起强攻。面对唐军的突然袭击,吐蕃守军大为惊骇,但仍然凭借险要的地形和坚固的工事顽强抵抗,如蝗箭矢和巨石檑木纷纷而下,给仰攻的唐军造成了一定的伤亡。
正面进攻受阻,高仙芝立刻召来军中骁将李嗣业,命他率领一支陌刀敢死队,绕开正面之敌,从后山悬崖攀登上去,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李嗣业临行前,高仙芝给他下了死命令,要他必须在中午之前解决战斗。
所谓陌刀,就是两面开刃的长柄大刀,是唐军野战步兵的重要武器,既可以砍人,也可以劈马,列阵时“如墙而进”,在近身肉搏中具有极为可怕的攻击力。高仙芝麾下的这支陌刀队,是安西唐军中最精锐的部队,个个训练有素,勇悍过人;尤其是这个李嗣业,更是安西唐军中著名的善使陌刀的猛将。
正是由于陌刀队超强的战斗力,高仙芝才会在这个关键时刻将其投入战斗。
李嗣业受命后,手执战旗,率陌刀队从险峻之地攀上山岭,突然出现在吐蕃守军的后侧。与此同时,高仙芝亲率大军再度实施正面强攻。吐蕃人腹背受敌,加上李嗣业的陌刀队从背后杀了上来,他们已经无险可守,军心顿时涣散。唐军则越战越勇,从辰时(早晨七点)至巳时(十一点)左右,共歼灭吐蕃守军五千多,俘敌一千余人,吐蕃余众纷纷逃散。
此战唐军大获全胜,不仅顺利攻克连云堡,而且缴获了一千多匹战马和不可胜数的军资器械。
高仙芝的远征军虽然初战告捷,但是也等于向吐蕃人暴露了自己的行踪和作战意图。如果要完成既定的战略目标——征服小勃律,这支唐军势必要在敌人已经察觉的情况下,在吐蕃人的势力范围内孤军深入,其面临的危险是不言自明的。
军中将士开始生出畏难情绪。尤其是玄宗派来的监军宦官边令诚,更是越想越怕,说什么也不敢再前进半步。可高仙芝是不会退缩的。不征服小勃律,他绝不会鸣金收兵。
你不努力,谁也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 空聊记 快穿:拯救悲剧系统 骑砍帝国文明群星 蝶梦红楼 帝君约吗 奸臣哪里跑 斗罗之武魂是蓝银皇阿银 从升级庇护所开始拯救全人类 我在末世养国宝 末日前夕,我自曝重生者 宫斗不如做太监 九零胡同养娃记 总裁他把民政局搬过来了 重生后的我竟能听到系统对话 天道至尊 大罗神道 我可是小说里混过的 我开局就不当人 我能穿越动物世界
本文已签约影视完结推荐自己的新文强势夺爱总裁,情难自控!(宠文)两年前,她在众人艳羡之下,嫁入景家,一跃成为枝头凤凰。可是,谁也不知道,两年后作为已婚妇女的她竟然还依然完好无损那天,她被婆婆和小姑算计,抛给了另外一个男人慕氏集团亚太区总裁,慕夜白。顾千寻,虽然我不爱你,不过,你好歹是我景南骁的人,所以,你最好给我安分守己!那日之后,丈夫在她耳边狠狠警告千万别给我戴绿帽子,否则我会让你死得很难看!真是够了!这混蛋未免也太霸道了!丫给自己戴的绿帽子都快让她变成绿乌龟了,他还敢提这种要求?!所以一不做二不休!她也学他一回,看谁玩得过谁!...
孤儿杨承志大学毕业,随同窗南下打拼,遭遇横祸,无意中发现自小带在身上隐藏身世的玉佩有一个可以种植的神奇空间。带着这个神奇的玉佩离开繁华的都市,回到贫瘠落后的山村,借神奇玉佩,创家业,寻身世,振中医,一步步把贫瘠落后的乡村打造成花香满园的塞外江南。...
宅男主角穿越到萌妹子和泉纱雾的身上,发现当今漫画界流行漫威和热血王道漫。除了漫威就是王道,没有埃罗芒阿鲁鲁修禁食戟之灵等前世大火动漫。当主角大呼没有萌系漫时,系统降临,传授满分画技,开放神级漫库!这个世界的动漫,由我来拯救!纱雾拿起手绘板,开启漫画家之路(粉丝群458550220)各位书友要是觉得...
简介重生到了三国,本想凭自己领先近两千年的知识,抱紧粗大腿,投靠曹刘孙。谁知道被迫加入了黄巾军!想抱的粗大腿,变成了随时能砸死自己的三座大山!为了不被砍头,咱就只好带着你们看不起的一帮泥腿子,来场你们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农民起义。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打土豪,分田地。聚民心,树仁义。募精兵,练骁骑。灭外族,卫社稷。克军阀,竖王旗。争天下,谁可敌?当然还有最重要的收名将,抢美女!什么?还要建新朝,当皇帝?各位爱卿,是你们逼我上位的,我郁恕,字临风,光听名字就知道,其实我只想安静当个玉树临风的美...
神力通天的主神可安天下?神界的至尊可安天下?权利与欲望的争斗家国情怀的纠缠忠诚与应变,挚爱与牺牲。一个少年国破家亡,先后师从神界的三君,又得到主神安定天下的嘱托。他是复仇还是忘怨?他是守护救命的恩人,还是追随嗜杀成性的师父?一个一个国家面临覆灭,一个一个阴谋不断暴露,最后的少年可理解了家人围坐,灯火可亲的温情?立意放下怨念,珍惜眼前人心存良善,温暖身边人。...
我是天生的善恶中间人,天外诊所的主人,我治百病也替天行道。我的故事从一条狗开始,那一夜它送了我一个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