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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魔道中人(第1页)

屈小美不过是普通人,又因为涂抹了诡异的胭脂,变成了年老体迈的老妪。

等她反应过来时,胭脂盒已经在傀儡手中了。

见胭脂盒被抢去,屈小美急忙哀求:“把它还我,求求你把它还给我,求求你了……”

不管屈小美如何苦苦哀求,破晓都没有理会,干脆利落的带着傀儡离开。

望着傀儡远去的背影,屈小美哭的撕心裂肺,最后两眼无神,失去神采,宛如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就在破晓拿走胭脂盒后,一名一脸桀骜,身穿猩红长袍的干瘦男子出现在雨花城外。

看着雨花城,男子露出了嗜血残忍的笑容:“只要将这一城的人血祭,我必能凝聚血躯,进阶为筑基期!”

听其话语,红袍男子是要将这一城的人血祭,修炼魔功,

他叫方成伟,乃千年前魔道大宗,血魔宗的传人。

灵气复苏,妖魔横行,方成伟为求自保,想到了家传的《血神经》。

本来方成伟没对这血神经没报多少希望,只是死马当活马医的尝试一下,毕竟这么多年传下来,他家也没有一个人练成的。

以前是因为灵气断绝,现在灵气复苏,所以他练成了。

既然是魔道功法,自然是行魔道之事。修炼血神经,需要大量鲜血。

使用兽血效果最次,然后便是人血,妖血,效果最好的是修士血。

兽血效果太弱,妖血难寻,修士就更不要说了,所以方成伟选择了用人血。

先是趁其不备杀了好友放血,然后是左邻右舍,之后推脱说是妖魔所为。

一开始确实被他隐瞒过去了,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

几次之后,方成伟杀人放血的事还是暴露,只是方成伟魔功已成,捕快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还成为了他修炼的资粮。

接下来,方成伟变的肆无忌惮,杀人屠村犹如吃饭喝水一般。

魔功速成,如今方成伟已经到了练气十层。要以雨花城一城人的鲜血凝聚血躯,进阶为筑基期。

所谓的血躯,就是用大量鲜血凝聚成躯体,取代本来的肉体凡胎。

血躯本质上就是一团鲜血,所以没有要害,只有血液够,哪怕被刺破心脏砍下头颅,也能立马恢复。

还能使用血遁,燃烧血液,化作一道血光,远遁千里。

除了杀伤力略逊,生存能力数一数二,十分难缠。

“可不能让里面的祭品跑了。”方成伟残忍一笑,抛出四面小旗。

四面旗通红如血,散发着浓烈的血腥味,隔着老远都能闻到。

“去!”方成伟一掐决,四面旗朝着四个方位落去。

方成伟再去一掐决:“血河大阵,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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