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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第1页)

经过一番奔波,慕枝又回到了梧桐乡。回去以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那棵梧桐树种了下去。

按道理来说,梧桐乡温暖湿润,适合梧桐树生长,可奇怪的是,这棵梧桐树日渐憔悴了下去,像是不适应这里的水土。

慕枝望着枯黄的树叶,若有所思。

梧桐树不会说话,却在诉说着对长明峰的思念。

长明峰气候严寒,寸草不生,但有人细心呵护,梧桐树方才长得如此茂盛。

慕枝抚摸着粗糙的树干,突然又想到顾陵云。

顾陵云在死之前,曾说,忘了他。

还说,好好修无情道。

可慕枝越是想忘,就越忘不掉。

慕枝终于能够承认,他忘不掉顾陵云。

他就是这么心软,这么没用。就算修了无情道,也忘不了这一切。

慕枝闭了闭眼睛。

如果没有东漠这一遭事情,或许日积月累,他总能修成无情道,无欲无求,放下过往的这一切。

可是顾陵云不肯放过他,千里迢迢地追到东漠。

若是顾陵云只想破他无情道,那也还好,偏偏顾陵云是用自己的性命,助他无情道无暇。

如此的深刻又沉重,慕枝怎么可能会忘怀?

慕枝的手指用力,指节泛白,低声自语:“好一手以退为进……”

第49章问心无愧

梧桐树叶无声地飘落了下来。

慕枝突然觉得,人心真的好难懂。就算过去了百年时间,他还是依旧猜透不了。

若是顾陵云喜欢他,为何会在长明峰上如此冷漠严肃地对待他。

若是顾陵云不喜欢他,又为何会千里迢迢地追去东漠,舍弃了身份地位,甚至连性命都不屑一顾。

慕枝以前不懂,现在经历了这一番事,就更加不懂了。

这就是人类的“喜欢”吗?

与慕枝想象中的喜欢不一样。

对他而言,“喜欢”这个情绪是炽热的,明亮的,能够大大方方地将心中想法都说出来。

喜欢一个人,讨厌一个人都是明晃晃地表现出来的。

而顾陵云的喜欢则截腩奋然不同。

是含蓄内敛的,是沉默的,有时候都会让人怀疑,他是不是真的在喜欢。

若是身份互换,慕枝只会用一腔真诚热血,去软化无情的冰霜,用着真情破开这无情道。

可顾陵云不会这么做。他过于理智,考虑到了方方面面,在权衡利弊之后,选择用自己的一条性命去补全无情道的瑕疵。

对于他来说,这是最好的选择。

——权衡利弊。

老婆傻瓜  长灯  三界都知道天帝有个白月光  月光酒  先祖请出洞  带着智脑宠夫郎[穿越]  得绝症后和上司HE了  第一口甜  这题超纲了  御龙  娘子,求互宠  擅诱  喜欢你,在时光里  我在豪门狗血小说里当攻  基建在原始  史上最强Omega教练员  穿成渣了偏执男主的万人迷  娇妻哄入怀  [综英美]在哥谭上网课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新生军训,我斩神震惊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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