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经过一番奔波,慕枝又回到了梧桐乡。回去以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那棵梧桐树种了下去。
按道理来说,梧桐乡温暖湿润,适合梧桐树生长,可奇怪的是,这棵梧桐树日渐憔悴了下去,像是不适应这里的水土。
慕枝望着枯黄的树叶,若有所思。
梧桐树不会说话,却在诉说着对长明峰的思念。
长明峰气候严寒,寸草不生,但有人细心呵护,梧桐树方才长得如此茂盛。
慕枝抚摸着粗糙的树干,突然又想到顾陵云。
顾陵云在死之前,曾说,忘了他。
还说,好好修无情道。
可慕枝越是想忘,就越忘不掉。
慕枝终于能够承认,他忘不掉顾陵云。
他就是这么心软,这么没用。就算修了无情道,也忘不了这一切。
慕枝闭了闭眼睛。
如果没有东漠这一遭事情,或许日积月累,他总能修成无情道,无欲无求,放下过往的这一切。
可是顾陵云不肯放过他,千里迢迢地追到东漠。
若是顾陵云只想破他无情道,那也还好,偏偏顾陵云是用自己的性命,助他无情道无暇。
如此的深刻又沉重,慕枝怎么可能会忘怀?
慕枝的手指用力,指节泛白,低声自语:“好一手以退为进……”
第49章问心无愧
梧桐树叶无声地飘落了下来。
慕枝突然觉得,人心真的好难懂。就算过去了百年时间,他还是依旧猜透不了。
若是顾陵云喜欢他,为何会在长明峰上如此冷漠严肃地对待他。
若是顾陵云不喜欢他,又为何会千里迢迢地追去东漠,舍弃了身份地位,甚至连性命都不屑一顾。
慕枝以前不懂,现在经历了这一番事,就更加不懂了。
这就是人类的“喜欢”吗?
与慕枝想象中的喜欢不一样。
对他而言,“喜欢”这个情绪是炽热的,明亮的,能够大大方方地将心中想法都说出来。
喜欢一个人,讨厌一个人都是明晃晃地表现出来的。
而顾陵云的喜欢则截腩奋然不同。
是含蓄内敛的,是沉默的,有时候都会让人怀疑,他是不是真的在喜欢。
若是身份互换,慕枝只会用一腔真诚热血,去软化无情的冰霜,用着真情破开这无情道。
可顾陵云不会这么做。他过于理智,考虑到了方方面面,在权衡利弊之后,选择用自己的一条性命去补全无情道的瑕疵。
对于他来说,这是最好的选择。
——权衡利弊。
老婆傻瓜 长灯 三界都知道天帝有个白月光 月光酒 先祖请出洞 带着智脑宠夫郎[穿越] 得绝症后和上司HE了 第一口甜 这题超纲了 御龙 娘子,求互宠 擅诱 喜欢你,在时光里 我在豪门狗血小说里当攻 基建在原始 史上最强Omega教练员 穿成渣了偏执男主的万人迷 娇妻哄入怀 [综英美]在哥谭上网课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新生军训,我斩神震惊全校
作者都门帐饮醉的经典小说大宋最强太子爷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北宋,一个繁华且虚浮的朝代。北宋末年,一个战乱频起的屈辱年代。当代大学生在机缘巧合下穿越到了北宋,成了北宋的太子。在这里,有系统傍身。他建强军,肃朝堂。搞科技,御外敌。能文能武,金戈铁马,方显男儿本色。...
我是一名盗贼。在这个宗门林立,世家繁杂的世界里,他们珍藏着的珍宝丹药高级战技,无一不被我视为囊中之物。质疑我的实力?愚弄我是废物?一个冷血技能,就是100的暴击效果,这可是双倍的伤害。一个潜行让我来去无踪影,让你对我毫无所觉。天才?妖孽?全都是我的垫脚石!...
杀不含慈悲之念,不掌妇人之心。帝王者一怒,伏尸百万。且看,一人一狗,冲出大荒,神挡杀神,佛挡拍佛!...
余媚被一脚踢回人间为鬼化解怨气后,唯一的信念就是争取早点回冥界,报这一脚之仇。遇到死对头周易后,她的鬼生有了新目标,怼他,抽他,干死他!周易解开两颗扣子,露出线条优美的胸肌来吧,求干!余媚飞起来就是一脚,去你妈的求干。简而言之,这是女鬼和风水大师携手打怪虐渣的过程王八绿豆看对眼,克服人鬼殊途,最终有情人终...
...
李祐穿成了早死的王爷,靠着一手养瓜种菜的本事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没办法,谁让他身带系统了呢,有外挂加持就是牛逼,还有各类的小药丸,想不强都难。李世民跟朕回京城。李承乾皇弟,咱俩能不能换换,你当太子,我去种田。李宽皇弟,我要在你这住一年。李泰皇弟,我愿倾家荡产求着酿酒术。李治我要这天下何用,还是皇兄香。李祐滚,我只想做我的逍遥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