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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将军英明。”铁塔似的壮汉笑着附和道。
“少拍马屁,快去把人接回来。弄清楚是那家少爷之后派人去送信。”
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亲兵迟疑道:“幢主,咱们人手本来就缺,这样是不是……”
“笨啊,看这少爷的装扮,非富即贵。咱们要是找着了,少不得拿份赏钱,人家手指头里漏一点,也够咱们过年吃上几顿肉了。”
亲兵们都是跟着花木兰从血水里滚出来的,很是相信花木兰的判断,一听到有肉吃,几个汉子的眼睛都亮了,急急忙忙就往那蓝袍人身边赶去,还有几个人走的太急了摔了个嘴啃雪,倒是让不紧不慢前行的花木兰走在了最前面。
近了,越发近了。能把射雕者射落的花木兰目力自然很是出众,将来者上上下下都给打量了一个遍,自然也没有放过耳朵上那两个轻微的小孔。
“女的?”花木兰被自己脑中冒出的想法吓了一大跳,眼见着那位蓝袍人就要支撑不住倒在雪地之际。花木兰纵身一跃,将那人抱了个满怀。
第3章
冷,还是冷。昏迷中的祝英台只觉自己如同跌入了冰窖一般,寒冷从四面八方侵袭而来,将她身体中的每一个缝隙都填的满满当当。
江南卑湿,连冬日都保有一丝暖意。在祝英台不算长的十四年人生中,这彻骨之寒还是头一回体会到。
花木兰握着缰绳,小心的驾驭着跨|下的宝马。在保持速度的同时,小心的护着怀中已经高烧昏迷的祝英台,让她少受一些颠簸之苦。
凛冽的寒风无情的刮到每个人身上,把自己外氅给祝英台披上的花木兰很快就四肢发僵,露在外面的手指上粘连起了一片片金莹透亮冰花。
可惜花木兰这番应对并没有带来好效果,被风雪侵蚀已久的祝英台很快就发起了高烧。汗水顺着鬓角不住的往下落,白净的脸庞因为高热不退而显得潮红无比,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苍白皲裂的嘴唇。
昏迷中的祝英台却是陷入了梦魇之中,她梦见那年南方下了一场少见鹅毛大雪,自己兴奋的前去玩雪,却是不慎陷入了雪堆之中……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被寒冷逼到无处可逃。
骑着马的花木兰很明显的感觉到了怀中蜷缩成一堆的小人儿在不断的往她怀里缩,仿佛在寻找一个安心的港湾。皲裂的嘴唇也在不住翕张着,吐露出几个模糊不清的音节。
花木兰好奇的附耳去听,只依稀辨得这怀中的小人儿是在叫爹爹和娘亲。只是这口音让花木兰愣怔了半晌,这分明是南地口音。
要知金汤城是可是最靠近边境的烽火台之一了,为了谋取暴利,往来走|私贩卖的行商都称得上不在少数。花木兰驻守一方,平素也是见惯不怪,所以在见到祝英台的第一眼就下意识将她认成了跟着家里人出来行商的小少爷。
可事后一琢磨就越想越不对劲。花木兰和北地那帮马匪也打过不少交道,胜多败少。只是那帮刀尖上舔血的家伙来去如风,根本没有一个固定的驻地,所以一直未竟全功,现在还能时不时的在冬天粮绝之时去附近的烽火台打打草谷。
是以她很了解那群马匪,那帮穷疯了亡命徒在逃跑之时都不会忘记带上那半口铁锅一起跑,更别说遇见一个富家少爷了。不把人剥到如同刚出生的羊羔一般是决计不会收手的,但这少爷,不了,应该说是小姐,在出现时却仍穿着一身造价不菲的蓝色丝袍,甚至还带着一个沉重的书箱,怎么看都不像是被打劫的模样,说是出游或是游学还差不多。
于是花木兰脑袋里的问题就越多了,她着实是想不出是哪个家族里的掌权人得了失心疯,会派族中子弟背着书箱以一身文士打扮前往大漠。总不会是异想天开,想以这几本圣贤书劝那帮豺狼放下强弓快刀,一心向善归化朝廷吧。
更何况,这还是个女儿家。从口音来判断,还是个南方人!此时南北划江而治,割裂日久,南方人在北地绝对能算得上万中无一,而能有一口纯正南方雅言的南人就更为罕见。
花木兰之所以能听出南语,还是因为她有幸在都护府内的江南歌姬清唱过一曲。那半老歌姬堪称都护的心头肉,唯有重要场合才出面献唱一曲为都护撑撑门面。更何况是一个操着如此纯正的吴侬软语的贵族少女出现在了这荒僻苦寒的漠北。这几率,简直比她遇到柔然可汗的几率还要低。
花木兰只觉得这个她刚救回来的女孩身上处处都透着让人琢磨不透的疑团,但同为女子的她更是清楚这世道对于女子的苛待。
世人重男轻女,自古如此。但值此乱世,男儿性命尚如草芥。被驱使入战阵之中,头颅被刀刃收割,滚烫的鲜血浇灌土地,不复几年大好身躯便转为沃土,在生与死之间完成一个轮回。
更遑论女儿家?花木兰家庭条件特殊,父亲年迈,小弟年幼,天子催兵命令却是昼夜不息。为家庭计,花木兰毅然隐瞒性别,踏上了军旅。至于家乡其它和她同龄的女子,孩子应该会走路了。
两年过去了,七百多个日日夜夜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至少她已经升任幢主,可以不用住营中的大通铺,而且拥有了自己的私宅。这样一来,女子身份暴露的可能性就低了很多。
但这远远不够。须知十年兵役,现在才过了两年,她至少还要保证她接下来的八年平平安安。否则一旦尸体被收殓,身份堪合之际一样会带累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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