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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斯曾经是有过一个真正的朋友的。
无所谓利益关系,无所谓得失取舍,仅仅是因为在合适的时间遇到了,觉得对方不太讨厌,就混在一起了。
那是在十一年前,有个傻乎乎的小孩恰好和他是同桌,恰好和他一样没有朋友,两人理所当然地注意并接近了对方,一起看书、玩游戏、分享零食。
那时齐斯只有十一岁,虽然已经不是什么正常人了,但至少没干过违法犯罪的事儿。
他不过是安安静静往角落一坐,翻阅一些血腥黑暗的禁书;或是在看到电视里播放的刑事案件和恐怖惨案后,兴奋地想象受害者的惨状,直到苍白的脸上泛起血色,呼吸也变得急促。
“朋友”不能理解他的爱好,可大抵是太害怕孤单了,到底还是和他坐在一起,吃力且惊惶地进行阅读与观看,试图理解他的兴奋和喜悦。
“齐斯,你总是看这些东西,不会害怕吗?”有一次,“朋友”问齐斯。
“为什么会害怕呢?”齐斯捧着一本阐释爱欲和食欲的关系的书,头也不抬,“人无法选择如何活着,却能选择怎样去死。既然喜欢歌颂生命的震撼,又为何要抗拒凝视死亡的凄美呢?”
“朋友”不懂:“可你现在看这些有什么用呢?”
“我在为我自己选择死法。”齐斯说,“我一直很好奇,我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死去。”
“朋友”咋舌:“你才十一岁,为什么要考虑这些事啊?”
齐斯反问:“那你觉得我应该思考什么事情呢?”
“……比如,像玩游戏和讲故事之类的有意思的事?”
于是,“朋友”便开始带着齐斯干些正常小孩会干的事儿,收集卡牌、嬉笑打闹,在午后的太阳底下讲一些不着边际的笑话,再像個蠢货似的哈哈傻笑。
齐斯虽然觉得“朋友”的笑话都很无聊,但还是会捧场地听了一耳朵,并讲些更无聊的笑话应和。毕竟相比之下,考虑死亡确实太早了些。
可惜好景不长,一些闲得没事干的孩子发现了齐斯的古怪之处,并一厢情愿地玩起了打怪兽的游戏。
那个年纪的小孩虽然懵懵懂懂,但基因早已让他们深谙树靶子的道理。隐秘的对不合群的恐惧使得他们迅速聚拢在一起,竭尽全力地攻讦齐斯这么个潜藏在人群中的“黑羊”,宣泄小孩子对正义的天真蠢笨的理解。
“齐斯是邪恶的,我们要打倒他。谁再和齐斯玩,谁就是坏人,我们就把他一起打倒。”
孩子们是这样说的。
“朋友”从来不是个勇敢的人,向来害怕被针对,因而顺理成章地远离了齐斯,明哲保身。
齐斯并不觉得那有什么,他习惯了一个人独处,从来都对融入人群没什么想法,眼下无非是回到以往的状态罢了。
但渐渐的,在孩子们的号召下,“朋友”也开始欺侮他,甚至为了洗脱自己曾和他为伍的黑历史,向所有人传述他的怪癖,在他的桌子上刻划恶毒的辱骂,撕毁他好不容易收集的图书……
这着实令齐斯有些苦恼,清理桌面、修补书籍对于任何人来说都不是个容易的活儿,他至今依旧不擅长这些,并且一点儿也不想将时间浪费在无聊的修复工作上。
在屡次警告无果后,为了摆脱这种蚊虫式的纠缠,齐斯只能让那双属于“朋友”的眼睛永远闭上。
他从小就是个动手能力很强的孩子,杀一个同龄人对他来说并不困难。
极强的行动力让他在生出想法后的不久便制定了完善的计划,完成了包括工具准备、行动演习之类的步骤,并付诸实践。
彼时他的父母还在世,他当然不能将尸体带回去,吓到那对平庸得令人叹息的夫妇;而留在外面,尸体又有发臭腐烂,被警察发现的风险。
他没有办法,只能一口口把他那个傻乎乎的“朋友”吃掉,吃得很干净,很撑。
——一点儿也不好吃,他再也不想吃一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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