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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七十二章 犟眼子1(第1页)

李凡的话刚刚说完,施密特的脸上顿时就惊呆了,他诧异的问道,“李,你说的这个话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啊?既然是赝品,为什么还那么值钱呢?”

施密特此时不知不觉中已经把对李凡的称呼从敬语变成了好朋友之间的昵称了,大家也没觉得有什么突兀,反而是觉得这样更好。说起来,“lee”这个姓氏还真是东西方都有,在汉文里,最早代表的意思就是树木,后来延伸为姓氏,而英文里的“lee”在发音上与汉姓完全一样,同时,这个词的本意却是背风处,庇荫的,而且在西方,这个姓氏可不是少数,也是常见的一个姓氏。

此时的哈维倒是明白了,“嗯!我在浏览汉文书籍的时候也看到过这样的记载,似乎那边有后朝仿制前朝精品的习惯,华人总喜欢把好东西传承下去的。”

“没错,在历朝历代都有这样的习俗,在明代之前,由于瓷器上一般不落款,尤其是用于官家的精美瓷器往往都是不落款的,直到今天,由于可以用热释光断代,许多原来认为是北宋官窑的瓷器其实是南宋时期仿制的,两个朝代相距也不算远,所以,能够完好保存下来的宋瓷有许多是南宋时期烧制的。”李凡点头道。

“你多给我们说说,为什么这个不对的瓶子还那么值钱呢?施密特花5000欧元从地摊上捡来的,现在虽然没有达到恐怖的200万,可是这20万欧元也不得了啊,这等于是翻了40倍啊!施密特,你今天必须请大家吃中式大餐!”

“哈哈哈……”施密特此时才缓过劲来,朗声大笑起来,“原来玩这古董瓷器还有如此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过程,真是很刺激哦,好比我支持的球队马上就要输掉了,场上的时间也不多了,可偏偏在最后的几分钟里连续进球,爽啊!”

这施密特看来绝对是一个超级球迷,李凡在这里跟他讲瓷器,他居然能够联想到足球,这还真是“我跟你讲黄鹤楼,你却想着你的头,不是一码事啊!”

“我们研究古代的文物往往离不开当时的时代背景,而许多时代背景又很相似,所以,华人认为这些都是轮回,许多后世发现的古代仿品产生的原因大多数都差不多,比如,这个瓷瓶就是如此,这是在清末时期,一些窑工失去了宫廷订单后,为了自救不得不做出的一种权变,不过他们非常懂得宫廷里的规矩,所以在烧制的时候故意留下破绽,这个破绽就是落款上的字体,在当时,只要是朝廷里的官员都能一眼就看出来,这多少有些像后世里在仿制品上留暗记或者干脆著名是‘仿’的意思,这样的瓷瓶在我们那里,行家一看就知道是清末仿制的。”

“那这瓶子到现在有多少年了?为什么价值那么高啊?”汉斯插嘴问道。

“距离现在有120多年了,这种瓶子在当年的产量也不大,能够制作如此精美瓷瓶的匠人并不多,所用的高等级瓷土同样也稀少,所用,保存下来的也少,如果这瓶子下面留的款识不是冒伪,直接留‘大清光绪年制’,并用叠篆体,那这瓶子的价值至少要与乾隆朝的差不多了,可惜,光绪朝是清代走向没落的时代,整个光绪朝就没有留下什么官窑瓷器精品,目前存世的也都是在晚期礼崩乐坏的背景下胡弄出来的,像这样的精品真是难得一见啊。”李凡慢慢解释道。

李凡说的这个情况在西方也比比皆是,德国在二战结束的时候,就面临着国家衰落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就连每天需要的黄油都是人造的,具体用什么原料这里就不多说了,说了叫人恶心,西方白人做事情完全不在乎人伦道德的。

“那个……”猛然间,史密斯捏呶的说道,“我听说施密特请来了鉴定高手,于是也带了一件小小的瓷器,能否帮我鉴定鉴定呢?卖给我的那个人说是瓷器里面非常名贵的东西,我看上去也觉得相当不错,非常漂亮,帮我看看如何?”

说着话,史密斯从自己带来的提包里拿出了一个小盒子,然后打开盒子,一个小小的杯子露了出来,李凡打眼一瞟就知道,那是典型的现代赝品,而且他还知道这个东西的产地在哪里,可他能够直通通的对史密斯说吗?说了,史密斯能接受得了吗?他用眼睛看向哈维和施密特,施密特很快就明白了李凡的意思。

“史密斯的那个小瓷器拿下来的时候没花多少钱,是一个柏林来的同事卖给他的,他才花了一万欧元,史密斯拿着这个宝贝到茶会上来炫耀好几次了!”

哈维没有立即说话,他也知道这些前同事们兜里都有俩钱,可对他们看古董的眼光却是不怎么相信,不过他还是开口说道,“这个瓷器不叫碗,应该叫杯。”

“杯?这么小的杯子能装什么呢?这也不能用来喝酒啊!”汉斯说道。

“卖给我的人告诉我,这就是叫杯,正因为这个杯子像碗不叫碗,他才说这是好东西,如果去大拍卖行,这东西的价值很不好说了,而我也一直舍不得去做热释光检测,毕竟这杯子太小了,又很薄,我都想象不出来该如何取样了。”史密斯弄得好像自己很内行似的,在那里做出了无奈的选择,“我听说,类似这样的瓷器,就是去了拍卖行里也是通过人的肉眼进行检测的,根本上不了仪器。”

“好了好了!史密斯,你就别吹了,我实话告诉你,在鉴别瓷器上,李绝对是顶尖人物,而且,鉴别瓷器也不是你说的那样,仅仅就是一个热释光吗?可不可以用光谱仪?这么薄的瓷器,用强光探测笔一照也能看出一二来的,根据我的经验,你这个东西大概是现代赝品,否则,按照你说的,不可能那么便宜。”

“诶!施密特可以那么便宜的捡漏,我为什么不行啊?”史密斯颈着脖子说。

“呵呵,人家是在地摊上随机碰到的,你哪?你是有人专门上门向你推销的,这能一样吗?你们搞音乐的是不是都是如此不过脑子想事的?”汤汉姆讥笑道。

“我……难道说我着道了?你们说的我不信,我要李说。”史密斯坚持道。

李凡迟迟不开口,哈维就知道那瓷器不对劲,所以才率先从另外角度去证明史密斯拿出来的东西有问题,而李凡以为大家都能看清楚,就用不着自己费口舌了,谁能想到,这个史密斯居然是个犟眼子,也是玩古董人群里的那种“棒瞎子”,看东西总把自己手里的东西往好地方去靠,而真正懂玩古的人都知道,一件物事到手后,最先要看的就是不对的地方,当找不到不对地方的时候才会想法子去求证对的地方,这也是为什么当年“越王勾践剑”出土后,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没有定论的原因,仅仅是两个古篆字的认定就长期争论,至今也没有最后定论。

“你这个瓷器的名字叫‘鸡缸杯’,是啥意思呢?这个源于明代,在明代的时候,人们不光喜欢斗蛐蛐都蟋蟀,还喜欢养鸟,玩猫逗狗等等,许多在欧洲流行的宠物,其来源也是东方,比如,以前很有名的波斯猫,它的祖先就是起源于东边的狮子猫,是波斯商人带到西方,经过选育后出现在西方的,你们知道波斯猫为什么温顺吗?因为纯种的波斯猫是又聋又瞎的,它听不到看不见,只能任由主人摆弄,否则,只有死路一条,正因为其特殊的温顺,在中世纪后许多欧洲帝王就喜欢在自己的膝盖上放上一只波斯猫,让人们看到他的威严,其实,那猫似乎放在谁的膝盖上都是那样,压根不是什么神权在显示威力。”李凡这明显是故意的把话题岔开,从说鸡缸杯变成了最后的波斯猫,他希望有人配合。

“不对啊,根据我祖上的笔记纪录,波斯猫还是认主人的。换了个人是不会老实的,李,这个现象你说的似乎不那么对头哟!”施密特立即提出了反对。

别看施密特是教授海洋学的教授,在大学里里就是个教书匠,可其家族居然是可以在姓氏前加“冯”的,也就是说,施密特家族是日耳曼贵族出身,只不过他平时低调,那个冯字只在他的档案里出现,其它地方他都不用。

“我没有错啊,当一个人又聋又瞎的时候,他依靠什么获得外部信息?”李凡笑着说道,“人有六觉,除掉视觉和听觉外,还有嗅觉、味觉、触觉和感觉,对不对啊?那么波斯猫靠什么识别主人呢?主要是依靠嗅觉,在这里我也可以告诉你,猫科动物的嗅觉非常灵敏,一点都不比犬科动物差,只不过两个物种在使用嗅觉上的目的和用途不同,犬科是用于寻觅食物和目标,而猫科动物主要是用于识别亲朋好友,他们走到一起首先就是相互嗅一嗅,你要想去降服一只认主的波斯猫其实很简单,把它主人的一件物品放在两腿之间,然后抱着波斯猫放上去,你再看看它还会不会认主?施密特先生,你完全可以去找一只波斯猫试试。”

施密特傻了,他没有想到这个华人李的知识如此渊博,把什么事情都说的头头是道,让他压根就无法反驳,可细想下来,人家说的都对啊,自己没法反驳。

汉斯和汤汉姆都听的津津有味,尤其是李凡区别犬科和猫科嗅觉上的差异时,他们觉得还真是那么回事,两人家里都有这些宠物,李凡的描述让他们更加理解家里宠物的一些怪异举动了,这似乎能让他们回到家里进一步与宠物沟通了……

“喂喂!你们是不是也太不像话了,跟着李教授扯什么宠物啊?我的问题难道就不回答了吗?是不是对我有歧视?”史密斯黑着脸叫了起来,一点面子不留。

“你说什么啊史密斯,你还想叫人家说什么呢?”施密特看着史密斯,“哈维和汉斯把话都说的那么清楚了,你还想如何?难道非要人家直接说那是赝品?”

“就算是赝品不也是有机会的吗?施密特的清末赝品不是也很值钱吗?”

遇到像史密斯这样的犟眼子,有时办法真的不多,不是说这样的人智力不够,也不是说他们的情商很低,实际上这些人就是以自我为中心,他们只能接受符合自己想法的说辞,只接受众星捧月的环境,当然,他得是中心的那个月亮。

其实,在社会里,类似史密斯这样的人并不在少数,那些动不动就满地撒泼打滚的妇人,自以为是的牛人,在骨子里都是这样的一群人,史密斯在学校里,由于是讲授音乐历史的顶尖人物,又是音乐学院里的偏门,自然是牛掰的不行,在施密特这个小圈子里,其它人都不愿意跟他叫真,自然也是哄着他玩,这就形成了他的这种凡事都非要叫真的秉性,这样的人是很少有真朋友的,而他却总是自以为朋友遍天下,明明许多时候孤陋寡闻,可却自以为是无所不知的牛人。

这样的人并不是无药可救,每每当他们捅出娄子付出高昂代价后,他们也会醒悟,虽然往往是为时已晚,可毕竟还是亡羊补牢,而他们的愚蠢行为又往往教育了其它人,说起来,也是社会百态中的一道风景,对于这样的人,李凡一般是不会去搭理,而今天看在施密特和哈维的面子上,就不得不对史密斯细说一下了。

“好吧,我给你详细的解说一下,说的不好听的地方,你可不要生气哟!”李凡还是一副人畜无害的笑容,“这个器型在我们那里的确叫鸡缸杯,是用于给笼子里的鸟喂食的,目前发现最早的就是明代成化年间的‘斗彩鸡缸杯’,之所以说是斗彩,主要还是在瓷器烧制的时候是经历了二次烧制,先用很淡的青色在高温下烧制成型,形成淡淡的青色做底色,然后再在已经烧制好的瓷器上勾勒其它颜色的花纹或者图形,再进行中温烧制,形成底色与彩色的相对映,这在明代被称呼为‘斗彩’,而你这只杯子明显是模仿成化斗彩鸡缸杯,可惜,那种鸡缸杯只有那么,全世界的存世量只有十六件,原来是十七件,有一个是在日本展出时,由于遇到地震,那只杯子被摔碎了,这十六件存在啥地方都有纪录,你这个杯子显然不在其内……对了,我可以告诉你,十几年前,曾经在一次拍卖会上出现过一个,最后的成交价格是3600万美元,史密斯先生,您觉得这个杯子值吗?”

史密斯此时也知道,拿来的杯子十有八九是赝品了,不过他还是不服气,“施密特的那个瓶子不也是赝品吗?为什么却能够价值20万欧元呢?”

“他那个瓶子是清末官窑里的精品,而这种杯子在清代也有烧制,但在清末却是没有,乾隆朝仿制过,但器型和风格与这个完全不同,并且,那是有明确款识的,而你这个底部可是书写的成化年制,用的还是楷书,这就是最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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