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第一一二章你们……都要死!
林西严重射出睛光如矢,竟将半步武王的副院长重创,双眼激射血液,几乎目不能视。
这样的重创,要是搁在真正的武王境强者身上,还难以使得对方致盲。
因为毕竟,一旦晋级武王境,识海开辟,哪怕只是修出不多的一点神识,也足以代替肉眼视觉,甚至比之视觉更加看得远,看得清。
因为神识是全方位十方角度在“看”,而眼睛看到的,不过是几十度角这么大一点范围或者空间。
然而,黄建庭不是真正的武王,只是触摸到一点点法则的影子,至多有一点罡气,有着转化为真元的趋势。
此刻肉眼受到伤害,直接目不能视,等于是暂时失明了。
这让黄建庭彻底抓狂,恐惧和愤怒,让他对林西的杀意,刹那达到了极致。
“贼子林西,竟敢伤我双目,这天上地下,谁也救不了你!”
说着,直接从储物袋里掏出玄级中品的疗伤丹药,一气儿吞食了三颗之多。
这个时候,他根本顾不上什么其他,他要恢复视力,要将林西斩于手下,碎尸万段。
强大的药力,只要让他恢复一点视觉,他相信,在小土狗沉睡,灰蛟已无战力的情况下,斩杀林西,不在话下。
至少他在致盲的一刹那,看到林西的眼中,也突然爆出血箭。
能够越一大境界,伤到半步武王的眼睛,这个林西,绝不能留。
而伤到他黄建庭,林西也一样要付出致盲的代价。
在他复明之前,一定要将其斩杀,否则,黄建庭不知道会不会被林西的恐怖吓得连觉都睡不着。
而此时,所有人都惊呆,几乎失去思想。
这怎么可能?
眼睛是气沌境武师的罩门,更是力沌境武者的软肋。
强大的肉身,充沛的真气罡气,可以守护到身体的每一个角落,但是,没有谁能够让自己的眼珠都坚如精钢,牢不可破。
而目射睛芒,激射如矢,直接跨越数百上千丈,射伤了半步武王的眼睛,这简直不可思议,难以接受。
对于武王的各种手段,落花城的人不甚清楚,那个境界离他们很远,绝大多数的武修,这一生都可能遭遇不到一个武王境的强者。
但是他们可以推测。
武王境强者有神识,可以跨越较大的距离,操控战兵宝器战斗,甚至一些强大的武王,神识凝实,更有运用神识伤人的逆天功法,估计那样的话,可以伤到黄建庭的眼睛吧。
但是,神识不是无形无色,目不可见的吗?
据说是这样,是吧?
可是,林西的眼中射出的,可是肉眼可见的青色之中,略带黑色的睛芒。
脆弱的眼睛,竟然射出如此强大的睛芒?
难道这是一种神识技能?
这种技能,能够使得神识借助眼神,冲出识海,远距离伤人?
非凡之命 夜莺的魔女 双蛟记 天渊月舞 绝世神偷:废柴七小姐 无限气运主宰 教导异界娱乐圈 最强神话帝皇 神话禁区 我在泰国开店卖佛牌 背剑的旅人 与国共武 我真不是神仙 春江花月夜 军婚撩火:首长放肆宠 丑女要逆袭 网游之霸业宏图 神话纪元 元素起源之歌 精灵自传
最火爆热血玄幻爽文世人皆求仙魂传承,唯我独得剑神传承!少年易逍遥,掌控吞噬与毁灭之力,修炼天地最强剑道,噬天灭地,一剑逆天!剑斩,毁灭苍穹!掌落,吞噬天地!拳轰,破尽万法!...
作者照南的经典小说终极死神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绝对不是世界上最厉害的能力者,但无疑是最烦人的叶枫,他因一场基因改造,获得了近乎不死的体质。不知怎么的,叶枫除了靠杀人赚钱外,还成为了世界上最受欢的hero?之一,他被称为嘴贱的佣兵,被称为无法干掉的不死之人,被称为死神!...
原本以为自己是孤儿的墨远,突然多了一个超有钱的老爸,然而墨远感觉自己还是很穷。唔穷的只剩钱了。唉!穷,是一种病。得治...
上三界缺德圣人吴有德,一缕神魂下界寻找代练之身,以期有朝一日能够夺舍摘果。扶桑星废柴倒霉小皇子叶无忧意外得吴有德传承,从此踏上修仙路,搅闹的修仙界鸡飞狗跳,成为修仙界公敌。我就筑个基也要渡劫?元婴期很了不起?在你头顶渡劫你怕不怕?我卖你们的弟子是因为不想杀他们,你们不领情?妹妹,咱们不合适,我有未婚妻,你值得得到一个人全部的爱,那个人不是我。...
作者傻呱的经典小说将军在上,医女娇妻不好惹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林易秋穿越了。琴棋书画样样都不会的原主(当然,重生过来的她也不会。)笑面虎的继母,绿茶妹妹,白莲花情敌,面对这些标配,她以为是个宅斗模式。病床的相公一朝苏醒,家里的门槛年年换新。这王走了那王来,将军府比军机处还热闹。皇帝中毒,太子下马,重臣遇刺。她恍然,哦,原来是权谋戏啊。记忆里唯一给过她温暖的爷爷在十年前留书自杀。案情逐渐浮出水面,是自杀还是他杀?凶手是谁?撕开一个个伪装,层层迷雾散尽,最大那只...
一入宫门深似海,从此纯真永不复。曾经懵懂单纯的平凡之女,却阴差阳错入了皇宫,踏上了一条不归路。一根发簪,掀起了一幕又一幕的惊心动魄。她的良人何其多,一个是为她倾尽一切,教她在那吃人不吐骨头的宫里步步为营的逍遥王,一个是从小结下良缘,万人之上的一国之君,亦对她无限荣宠。但伴她终老的却始终只有一人。她的选择到底是一生一世一双人,还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