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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书一百回,至此为半。这一回特地以玳安入回目,暗示了全书的结局;同时又是胡僧赠药之后的补叙:一,上回写了阳物化身的胡僧,这回劈头便写由王姑子引介来的薛姑子,带着两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子妙凤、妙趣(“风趣妙”也)。薛姑子“剃的青旋旋头儿,生得魁肥胖大,沼口豚腮,铺眉苫眼,拿班作势”,被西门庆骂作“贼胖秃淫妇”;正是她给月娘带来了生子丸药,遗腹子孝哥已经在此回隐现。二,上回既写胡僧赠药,这回便写西门庆试药,第一和王六儿试,第二和瓶儿,第三——到下一回——才轮到金莲。三人之中,瓶儿终由试药而死,王六儿和潘金莲则是西门庆的送死之人。所以初试药必写此三人。三,上回写了蔡御史、西门庆与两个高级妓女,这回便写玳安、琴童在蝴蝶巷逛三等妓院,纠缠妓女金儿、赛儿,又仗势欺人,打走其他嫖客。
西门庆给了王六儿一对金寿字簪作生日礼物,这种簪子本是瓶儿的,当年她送给西门庆两根作为定情之物,西门庆转送给金莲,瓶儿又送给西门庆的几个妻妾每人一对,如今王六儿也得到了,显见得她作为西门庆的外室,与月、楼、莲、瓶诸人地位完全相等。又西门庆在她家,命小厮去买南烧酒,王六儿不知就里,笑说:“爹老人家别的酒吃厌了,想起来又要吃南烧酒了。”郑培凯写过一篇十分精彩的《金瓶梅词话与明人饮酒风尚》,其中提到烧酒即白酒,认为西门庆在此回要喝烧酒是出于“翻新花样”的心理。郑氏指出“书中写喝白酒的场合,都与潘金莲与王六儿有关”,认为这和角色性格是配合的,“这两个女人在色欲方面表现的性格,与烧酒之烈,颇有契通之处”。又说“空口喝烧酒,与北方曲巷中的女人经常连在一起,在明代士大夫圈中是视为鄙俗的”。[1]不过郑氏忽略了一点,就是胡僧特意嘱咐西门庆吃春药须“用烧酒送下”,而这才是西门庆特地叫小厮买南烧酒的原因,而且正因为平时不大喝烧酒,王六儿才会觉得有点稀奇。然而吃春药用烧酒,似乎又不是胡僧的独家秘方,因为王六儿发现西门庆吃药,便说:“怪道你要烧酒吃,原来干这营生!”可见王六儿谙熟此道,深知吃春药必用烧酒也。又书中凡提到买烧酒,总是只买一瓶(如此回、五十二回),不像其他酒以一坛论,烧酒性烈之故也。
瓶儿自从来到西门庆家,作者只有两次具体写到二人行房,一次在二十七回,一次便在此回,两次瓶儿都身体不适,勉强承受。这一次,她因为月经在身,本想拒绝西门庆,又说:“我到明日死了,你也只寻我?”成为后来夭亡的谶言。
玳安带着琴童游蝴蝶巷,表面看去和上下文似乎没有什么关系,但是玳安者何人?玳安就是后来的“西门小员外”也。在这回,他戏弄书童,问他为何今日这等“扭手扭脚”的,与上回西门庆嘱咐两个妓女的话一模一样;吓唬冯妈妈,说瓶儿知道她为王六儿作牵头该如何;引着琴童去看蝴蝶巷新来的“两个小丫头子”,吩咐小伴当在此听门,“等这边寻,你往小胡同口儿上来叫俺们”。因琴童偷听西门庆与王六儿做爱,便说:“平白听他怎的?”心高气傲的架式不减于春梅。后来又动手打走蝴蝶巷妓家留宿的两个酒保,威胁他们说:“好不好拿到衙门里去,交他且试试新夹棍着!”又和赛儿换汗巾子。其威风、强硬、喜欢眠花宿柳与享乐之种种行为,和西门庆不差多少。则西门庆虽死,玳安将来又是一个小西门庆。
注释
[1]郑培凯:《金瓶梅词话与明人饮酒风尚》,徐朔方编选校阅:《金瓶梅西方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69—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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