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啊?”众文武呆滞了。
然后那只兔子突然醒悟过来,直接转身朝着陈浩云行礼:“拜见少城主!”
狐狸等文官也醒悟过来,纷纷出列的朝陈浩云行礼,高呼拜见少城主。
也就那些熊和狼,傻乎乎的挠着脑袋。
狈老三没好气的对他们说道:“蠢货!还不赶紧拜见少城主?等我三兄弟老了,少城主还得靠你们这些老家伙扶持呢!”
这下终于明白过来了,熊将狼将忙拱手行礼:“拜见少城主!”
不怪这些文武一下子翻转。
之前他们是因为三位城主要把城主之位传给这个人类。
要么想着自家城主年轻力壮寿命悠远,这么早退位干嘛?城主应该继续带领我们!所以反对。
要么就想着,老子辛辛苦苦效力,居然让一个新丁当下任城主?那自己怎么办?所以反对!
等到三个城主都在“继承人”三个字上加重了语气,特别是狈老三点醒“等他们三兄弟老了”这话后。
他们就全都明白过来。
这应该是看在白骨体系的身份上,让这个人类挂一个少城主的身份?
反正他们不相信这种挂名的少城主有成为城主的可能。
毕竟三个城主风华正茂,按照诡界的寿命,活个几百年不在话下。
而人类呢?能在诡界待上三十年都已经是超级牛逼了。
说不得三个城主还依旧精力充沛的时候,这少城主就已经苍老得奄奄一息了。
所以,这样的情况下,有个少城主,算得了什么啊。
至于诡怪的后代,实力越高越难以拥有后代。
所以三个城主想要找继承人,那是应有之意。
而且真的在诡中挑选继承者的话,还真不如挑这个人类当继承人。
起码这人类当少城主,下面的鬼怪起码三十年内是安稳的,并且还会全力以赴的做事表现自己。
因为有继承人出现,说明城主有倾向挑选后继者。
这就让满城的鬼怪都有机会。毕竟靠三位城主诞下后裔,估计没有可能。只能选择手下来继承。
而现在这第一任继承人是个人类,明显在诡界活不过三十年的人类。
下面的鬼怪,就不会想着那么早大动干戈争夺继承者的位置。
三十年,任何一只诡怪都能等下去的。
或许这是三位城主特意选择人类当继承人的原因?
三十年,用来考察第二任继承者的时间?
不管是那些文官,还是故作鲁莽的武将,就没有一个真的是笨蛋。
想明白这里面内容后,自然贴服的向陈浩云行礼了。
这就是一个牌子,也是倒计时。
说不定效忠于这个人类继承人,会有意想不到的好处呢!
有诡怪忍不住如此想着。
海贼,开局多子多福?红发绿了 带着淘宝去复国 乱世之征伐天下 死遁后仙尊他疯了[穿书] 穿越大唐之我在唐朝建设现代化 修仙,就要壕!!! 重生在星际!我成了元帅的亲孙女 完美:我,无名准仙帝,独行界海 皇明圣孙 神级被动10倍掉落 我们全班都穿越了 穿书:成亲后发现攻略目标变了 殖种 九零:真千金有神算系统 开局百倍攻速 神仙列传 女吉他手 穿成灾星小村姑,把全村都带歪了 棒槌小师妹,整顿修真界 落难:落难千金成了豪门夫人
最火爆热血玄幻爽文世人皆求仙魂传承,唯我独得剑神传承!少年易逍遥,掌控吞噬与毁灭之力,修炼天地最强剑道,噬天灭地,一剑逆天!剑斩,毁灭苍穹!掌落,吞噬天地!拳轰,破尽万法!...
作者照南的经典小说终极死神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绝对不是世界上最厉害的能力者,但无疑是最烦人的叶枫,他因一场基因改造,获得了近乎不死的体质。不知怎么的,叶枫除了靠杀人赚钱外,还成为了世界上最受欢的hero?之一,他被称为嘴贱的佣兵,被称为无法干掉的不死之人,被称为死神!...
原本以为自己是孤儿的墨远,突然多了一个超有钱的老爸,然而墨远感觉自己还是很穷。唔穷的只剩钱了。唉!穷,是一种病。得治...
上三界缺德圣人吴有德,一缕神魂下界寻找代练之身,以期有朝一日能够夺舍摘果。扶桑星废柴倒霉小皇子叶无忧意外得吴有德传承,从此踏上修仙路,搅闹的修仙界鸡飞狗跳,成为修仙界公敌。我就筑个基也要渡劫?元婴期很了不起?在你头顶渡劫你怕不怕?我卖你们的弟子是因为不想杀他们,你们不领情?妹妹,咱们不合适,我有未婚妻,你值得得到一个人全部的爱,那个人不是我。...
作者傻呱的经典小说将军在上,医女娇妻不好惹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林易秋穿越了。琴棋书画样样都不会的原主(当然,重生过来的她也不会。)笑面虎的继母,绿茶妹妹,白莲花情敌,面对这些标配,她以为是个宅斗模式。病床的相公一朝苏醒,家里的门槛年年换新。这王走了那王来,将军府比军机处还热闹。皇帝中毒,太子下马,重臣遇刺。她恍然,哦,原来是权谋戏啊。记忆里唯一给过她温暖的爷爷在十年前留书自杀。案情逐渐浮出水面,是自杀还是他杀?凶手是谁?撕开一个个伪装,层层迷雾散尽,最大那只...
一入宫门深似海,从此纯真永不复。曾经懵懂单纯的平凡之女,却阴差阳错入了皇宫,踏上了一条不归路。一根发簪,掀起了一幕又一幕的惊心动魄。她的良人何其多,一个是为她倾尽一切,教她在那吃人不吐骨头的宫里步步为营的逍遥王,一个是从小结下良缘,万人之上的一国之君,亦对她无限荣宠。但伴她终老的却始终只有一人。她的选择到底是一生一世一双人,还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