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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有过,人必知之:向成功者学习怎样去承担责任
陈司败问:“昭公知礼乎?”孔子曰:“知礼!”孔子退,揖巫马期而进之,曰:“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君取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巫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
这段故事讲了孔子被骂的事情。
当时孔子在陈国做官,陈司败是陈国的司寇。有一天陈司败问孔子:“鲁国的国君鲁昭公懂礼吗?”
这个话其实是悖论。陈司败知道鲁昭公做过不合礼法的事,才故意问孔子这个问题。孔子知不知道鲁昭公做过错事?连陈国人都知道,孔子肯定知道。但是孔子咬着牙回答:“知礼。”
孔子无论怎么回答,都一定会犯错。若说鲁昭公不知礼,陈司败就会说孔子居然说自己的国君不知礼。孔子认同的关于礼的体系当中,父为子隐、臣为君隐,直在其中。就是父亲做错了事,孩子不能跳出来整天讲。说亲长是非,不是孔子所倡导的。孔子说一个国家真的民风淳朴,父亲做错了事,这个儿子要默默想办法帮父亲弥补过失。不能帮父亲补救犯下的错,反而想着大义灭亲、四处宣扬,捆起来送到法院去,这是不孝。而且,这也并不是真正的正直,不符合礼。
所以,孔子明知道鲁昭公做过错事,但仍只能回答“知礼”。陈司败问的这个问题,若在辩论赛当中,能一击定胜负。
孔子走了,陈司败在门口给巫马期作揖,让他进去,说:“我听说君子群而不党,不党意味着人不可以结党营私。难道君子也结党营私吗?鲁昭公娶了吴国的一个女子,而吴国是太伯之后,鲁国是周公之后,都姓姬。他们跟武王姬发一个姓,同姓不能婚娶,这不合礼法。而鲁昭公为了遮掩,不把自己的老婆叫吴姬,而叫吴孟子,欲盖弥彰。如果说鲁昭公知礼,那谁不知道礼?”
巫马期回来以后,告诉孔子说:陈司败说你这事做得不对,鲁昭公不知礼,你非得说他知礼。
孔子的回答很精妙,我为什么说这句话很精妙?一般情况下,有人可能会这样和巫马期说:“那你让我怎么回答。鲁昭公是我的国君,我必须说他知礼。我怎么能说他不知礼呢?我说他不知礼,还有人臣之礼吗?”
如果孔子在意自己的名声,过分在意自己的表现,他就可能跟别人这样去解释,从而将国君不合礼法之事间接地宣之于口。
但既然孔子前边已经替国君承担下了“不合礼”的问题,那就承担到底。孔子在这里被人骂,是替鲁昭公承担错误,这是有责任感的臣民应该有的表现。
孔子根本不去跟巫马期解释,而是说:“我真幸运,只要我有错,别人就一定会告诉我。”
事情发展到这里变成一个“闻过则喜”的过程。这里至少隐藏着三层不同的道理。
第一个叫作臣为君隐,要维护国家形象。
第二个叫闻过则喜,苟有过,人必知之。
第三个叫勇于承担责任和错误——这事是我错了,不去找原因推卸责任。
孔子这样处理,事情结束后,陈司败可能扬扬得意,觉得自己明辨是非,能揭人之短,孔子没什么了不起。
但是孔子做到了遵守本分。如果孔子在鲁国,可以进言批评鲁君不知礼。但他作为鲁国人,到了陈国,别人指责自己的国君,孔子就有责任替鲁君扛下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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